埃及位于非洲东北部,北临地中海,东隔红海与巴勒斯坦相望,西与利比亚交界,南邻苏丹,领土还包括亚洲西南端的西奈半岛,是地跨两洲的国家。埃及国土面积约 100.2 万 km2,沙漠占国土面积的 95% 以上。尼罗河贯穿全境,在其境内绵延 1 350 km。1997 年,埃及的人口为 6 201 万,2000 年达到 6 836 万。
埃及是一个重要的石油生产国,也是一个快速增长的天然气生产国。随着成熟油田石油产量的减少,石油出口已开始下降;取而代之,未来几十年中,天然气将成为重要的出口能源。埃及的煤炭储量很少,仅在西奈半岛埋藏有 2 200 万 t。水能资源是仅次于石油和天然气的能源,几乎都出自尼罗河,但已大半开发怠尽。
2 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和机构
2.1 体制和机构
埃及电力部门的最高机构为电力能源部(MEE),下设以埃及电力管理局(EEA)为首的 7 个局和 2 个总部(配电公司总部和电力建设公司总部),在 2 个总部的下面设置了 8 个配电公司和 4 个电力设备建设公司。这些机构是埃及电力部门的主要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组成的电力委员会和可再生能源委员会负责审议并决定业务管理方针及开发计划等。
埃及电力管理局(EEA)在负责整个埃及的发、送、变电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同时,还向配电公司批发电力,并向大用户直接供电。EEA是独立核算的国营企业,在设备投资、资金筹措、用户管理和电费的设定及整个电力企业基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起主导作用。EEA把供电地区分成 7 部分,分别设立分支机构;还在全国设立了 9 个与发电、送变电及系统管理、经营等有关的培训部。
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以推动农村电气化为目的,在未实现电气化的地区建设 66 kV 以下的送配电设备,完成后将 66 kV 和 33 kV 的输电设备移交给EEA,而将 11 kV 以下的配电设备交给各自的配电公司。
配电公司的职责是把从EEA购入的电力用 11 kV 以下的配电线分别供给所管辖地区的用户,同时还要开展征收电费等营业性工作。配电公司总部下设 8 个配电分公司,并与EEA共同拥有其股份、承担其管理特别是在财政方面的支持和调整。
电力建设公司总部下属 4 个电力建设分公司,承担电力设施的建设。
2.2 电力工业改革
1997 年 5 月,埃及颁布了"投资保护奖励法",电力部门也变成了私营化的对象。根据电力企业的私营化政策,各配电公司的股份将公开上市。1998 年 8 月,开罗配电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公开上市。电力建设公司的股份也计划出售,并最终实现私有化。迄今为止,埃及还没有电力企业重组等根本性的改革计划,只是计划向发电部门引进民间资本,以独立发电者(IPP)或BOT方式参与发电厂的建设。
2.3 电价
1980 年以前,由于政府的介入,埃及的电价控制得很低。但是作为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条件,从 1980 年 4 月开始,埃及的电价数次上涨。特别是在 1987 年以后,由于债务偿还困难,电价又进一步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1991 年以前,EEA的收支极不平衡,供电成本与电费收入之间的差额由政府补助。但从 1991 年开始,政府终止了对EEA的补助,EEA的电价大幅上涨。1991 年 5 月电价提高 25%,1992 年 9 月提高 33%,其后又多次加价,结果在 1997 年平均电价达到 0.0957 埃及镑/(kW.h)。
3 装机容量和发电量
至 1998 年 6 月,埃及总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 332.7 万 kW。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 280.5 万 kW,占总装机容量的 21.0%;火电装机容量为 1 052.2 万 kW,占总装机容量的 79.0%。从 1988 至 1998 年的 10 年间,水电装机容量略有增长,而火电装机容量增长幅度较大。
埃及在近 10 年中发电量的变化见表 3。1988 年,埃及的发电量为 375.99 亿 kW.h,到 1998 年达到了 629.66 亿 kW.h,年平均增长速度约为 6%。水力发电量在这 10 年中变化不大,只有少量增长;而火力发电量增长较快。
4 用电构成
至 1997 年 6 月,埃及的用电总量(EEA的直接供电量与配电公司的出售电量之和)达到 489.250 亿 kW.h。其用电构成为:家庭用电占 35.0%(171.2 亿 kW.h),工业用电占 42.9% (209.8 亿kW.h),农业用电占 4.1%(20 亿 kW.h),公共事业用电占 9.5%(46.4 亿 kW.h),政府机关用电占5.0%( 24.4 亿kW.h),其它 3.5%( 17.6 亿kW.h)。家庭用电仅次于工业用电,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5 发电能源构成
埃及的电源主要是火电和水电,核电和其它新能源发电尚处于萌芽状态。自 1932 年建设第 1 台燃气轮机电厂,埃及就揭开了电源建设的序幕。水电开发的全盛时期是在 60、70 年代,当时的发电能源结构呈现水主火从型,之后不久即进入了停滞状态。进入 80 年代,随着一批大型火电厂的建设,能源结构改变为火主水从型。至 1998 年 6 月,水电发电量占 19.4%,而火电则高达 80.6%。
5.1 火电
80 年代以前,埃及的火电主要是小规模的燃气轮机电厂。80 年代以后,随着天然气产量的增加,埃及开始积极发展大型蒸汽动力电厂,同时伴有一些燃重油电厂,并从 1988 年开始建设联合循环电厂,电源构成逐步实现多样化。埃及的能源政策是在发电领域扩大天然气的利用,为此,火电燃料消费构成近年来出现了变化,石油类燃料消费下降,天然气消费急增,从 1991 年的重油 45.9%、轻油 0.1%、天然气 54.0%,改变为 1997 年的重油 28.6%、轻油 0.1%、天然气 71.3%。
1987~1997 年的 10 年间,蒸汽动力电厂从 434.2 万 kW 增加到 717.8 万 kW,即增加 1.7 倍,且 80 年代后期投运的几乎都是单机容量为 30 万 kW 级的大型电厂。由于单机容量不断增大,老机组退役,加之数个蒸汽动力电厂和燃气轮机电厂改造为联合循环电厂,埃及的电厂效率已获得大幅度提高。表 5 列出了埃及的一些主要火电厂。
5.2 水电
埃及的水力发电主要依赖尼罗河。以前曾有过把地中海的海水引入西部沙漠,利用约 60 m 的落差进行发电的计划,但是从经济和环境 2 方面考虑,计划最后搁浅了。尼罗河的开发从遥远的古代就已开始,但直到 1960 年,第 1 座水电厂-34.5 万 kW 的阿斯旺(Aswan)第一水电厂投入运行,水电建设才走出第一步。其后,阿斯旺高坝水电厂( 210 万 kW,1967 年投运)、阿斯旺第二水电厂( 27 万 kW,1985 年投运)及Esna水电厂(9 万 kW,1995 年投运)陆续竣工。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80.5 万 kW,这已是尼罗河蕴藏水力的 90%。
5.3 核电
1955 年,埃及成立了"原子能委员会",由此开始了对原子能的开发和利用。关于原子能发电的研究虽然从 60 年代就已开始了,但到 1976 年才同美国签订了合作协议,进行核电站选址研究,80 年代初制定了在位于亚历山大以西约 150 km 的埃尔达巴建设 2 台 93.6 万 kW 的轻水堆核电机组的计划。但切尔诺贝利事故使这一计划搁浅,直至目前仍未有进展。
5.4 新能源发电
鉴于世界范围的对地球环境问题的关注,代替石油的绿色能源的开发在埃及也得到了重视。根据政府的"新能源计划",在 2005 年以前,商业能源要节约 10%,并用新能源供给总发电量的 5%。为此,可再生能源管理局下属的埃及可再生能源开发机构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新能源发电技术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工作。
5.4.1 风电
埃及计划在 2005 年以前在Zaafarana建设总容量为 60 万 kW( 6 万 kW×10)的风力发电场。其中,计划用经济合作方式建设 30 万 kW;用BOT方式建设余下的 30 万 kW。目前,埃及已同丹麦、德国及西班牙签订了合作协议,确定了 3 台 6 万 kW 机组的建设。三角洲地区也有建设风电场的计划,现在正在同丹麦进行合作洽谈。此外,5 000 kW 和 400 kW 的试验设备正在建设中。
5.4.2 太阳能发电
在埃及,太阳能是与风能并列考虑的新能源,已开展了在冷暖气设备、海水淡化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在发电领域,可再生能源开发机构已用 3 000 W、1 500 W 和 500 W 系统开展了蓄电和直流等的研究。
此外,可再生能源开发机构还对生物能进行了基础研究,并与 200 个 农村家庭合作进行了固体废物的实验。
6 输配电和电网
埃及的输电电压等级主要包括 500 kV、220 kV 和 132 kV。上埃及地区采用 220 kV 和 132 kV 系统,下埃及地区采用 220 kV 系统,2 地区由 500 kV 线路沿着尼罗河南北方向连接。此外,132 kV 系统在开罗近郊与下埃及地区的 220 kV系统相连。
埃及的二次送电系统主要由 66 kV 和 33 kV 构成。配电系统中压使用 11 kV,低压使用 380/220 V,频率为 50 Hz。
至 1997 年 6 月,埃及各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 500 kV 长 1 914 km,220 kV 长 8 073 km,132 kV 长 2 536 km。500 kV 系统和 132 kV 系统近年来几乎没有增加,但 220 kV 系统正在各地扩建。
7 开发计划
7.1 电源设施
在今后 10 年内,埃及的电力需求预计将以每年 5% 的速度增长,每年需要新增 60 万 kW 容量。为了应付这个增长需求,埃及确定了短期发展核电、中长期重点发展民营电厂的开发计划。但自切尔诺贝利事件后,核电厂开发计划虽又经过认证,但终无下文。
在 1997 年制订的电源开发计划中,1997~1999 年的 2 年间,EEA应建设总容量达 156.4 万 kW 的电厂,包括燃天然气的El-Kureimat 电厂(60 万 kW×2)和Sidi Krir No.1电厂( 32 万 kW),及燃柴油的Sharm Elsheikh电厂(5 800 kW×4)和Darb El Arbaeen电厂(2 500 kW×6 和 2 000 kW ×3)。此后建设的电厂将主要采用IPP或BOT方式。
利用民间资金建设电厂已讨论了 5 个地点。1998 年已与美国企业签订了BOT合同,预定在2002 年开始运作建设Sidi Krir电厂(65 万 kW×2),同年又与法国电力公司就Suez Gulf电厂( 32.5万 kW×2)和East Port Said电厂(32.5 万 kW×2)的建设达成了协议。水电计划以BOT方式建设Attaqa海水抽水蓄能电厂。此外,还将以BOT方式或经济援助方式建设一些火电厂和风能、太阳能电厂。
7.2 输电设施
与电源开发同步,输电设施也将相应新建和扩建。埃及计划主要进行 220 kV 系统的建设,同时考虑与邻近的阿拉伯各国联网。埃及与约旦的联网计划第一阶段建设从苏伊士运河穿过Ahamed Hadi隧道,再横穿西奈半岛至亚喀巴湾的 280 km 长的 500 kV输电线路;第 2 阶段建设从Taba到亚喀巴(约旦一侧)的 400 kV 海底电缆和从海岸到亚喀巴火力发电厂的 400 kV 输电线路。此项目使用"阿拉伯经济社会开发基金",目前已开始建设。
埃及与利比亚之间的联网计划是把现有的 220 kV 输电线从亚历山大地区的Mat延长 30 km 到国境,与利比亚输电系统相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