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原 子 能 机 构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1957年10月成立,是各国为和平利用原子能而建立的政府间组织,属于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总部设在维也纳。至1999年底,共有130个成员国。1984年1月1日中国正式成为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1984年6月,机构理事会接纳中国为指定理事国。
宗 旨 谋求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并尽其所能,确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于任何军事目的。
机 构 设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有立法和决策的职能,也有执行的责任。常设的主要委员会有:行政和预算委员会、技术援助委员会和供应保证委员会等。秘书处是执行机关,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是最高行政领导,由理事会推荐,大会批准任命,任期4年。机构秘书处还在世界一些地区设立了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构。
活 动 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各成员国可派代表一名,副代表及顾问若干名出席大会。大会的主要职能是:选举理事国;核准年度报告,批准计划和预算;审议理事会根据机构《规约》建议的事项等。每年向联大提交工作报告,必要时向安全理事会报告
该刊的读者对象是电力科研、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维修部门的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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